最高检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4)
典型案例之七
李健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事实:2009年至2012年6月,李健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湖北省武汉市租用民房大肆复制音乐、录像光盘并销往北京、内蒙古、山西等地。案发时,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李健用于复制盗版光盘的电脑主机1台、刻录机3台及光碟1079198张(其中包括盗版光盘4548张)。
诉讼过程: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检察院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查阅到文化电视广播局查获的何胜高等人销售的盗版光盘均从李健处购进。经进一步调查,准格尔旗检察院认为李健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遂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建议。2012年5月26日,准格尔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取证。7月6日,准格尔旗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10月18日,案件提起公诉。11月19日,准格尔旗法院以李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评析意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两个基本手段。实践中大量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是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要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必须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中央对“两法衔接”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下发重要文件。各地正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本案的成功侦办体现了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必要性。
典型案例之八
谢信元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案件事实:谢信元常年在江西省抚州市将非法印刷的药品商标标识卖给非法行医人员牟利。2010年10月,谢信元在没有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委托和许可的情况下,先后5次将“惠尔血”、“欧耐特”、“美罗华”、“派罗欣”等10个药品品种的标签、封口、说明书等商标标识样品拿给在浙江省慈溪市从事印刷业务中介的叶丽琴、张利和熊锋,委托印刷。叶丽琴、张利、熊锋在明知谢信元要求印刷的商标标识为注册商标且没有获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仍为谢非法印刷了上述药品标签15万余件,封口6万余件,说明书1.3万余件。叶丽琴非法获利人民币19400元。
谢信元以每套1元的价格(每套含外包装盒、说明书、瓶贴封口和标签)将假冒药品商标标识卖给全国各地非法行医人员。2012年5月17日,谢信元被抓获时,侦查人员从谢信元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伪造的“惠尔血”、“欧耐特”、“美罗华”、“派罗欣”等10个品种的药品外包装盒、说明书、瓶贴和标签等商标标识共计45434件。
诉讼过程:本案由群众举报至抚州市药监局后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2年5月,谢信元、叶丽琴和张利被抓获归案,熊锋逃匿。6月21日抚州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深挖购买假药商标外包装下线人员的建议。11月13日,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就本案依法向临川区法院提起公诉。12月14日临川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谢信元和叶丽琴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五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张利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后3人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意见:本案中,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线索,深挖犯罪。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下,公安机关最终查获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60多个市县区的系列制售假药案件,从而揭开了近20年来在全国各地正规医院内存在的“黑门诊”面纱,让一些假医生依托真医院门诊对患者使用假药品治病的黑幕由此曝光,让混迹于全国各地街头巷尾“黑诊所”、“黑医生”用假药治病的现象曝光。该系列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直播间》、《今日说法》等栏目报道后,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医疗秩序的整治,净化了人民群众的就诊环境,可谓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