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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沃尔玛欺压员工遭“围剿” 每人捐5元集体请律师(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25日 17:39  参与互动(0)

  曾为工会委员 多次为员工出头

  事后李君得知,沃尔玛的一些领导看见了香港劳工维权培训主办方发在网上的活动照片,并将照片传到各分店进行人员辨认时,发现了李君。很多同事分析,这很可能是沃尔玛坚持要开掉她的原因。

  “热情、仗义,乐于助人,作为工会委员,敢为员工出头,总在帮大家争利益。”李君的同事杨光成这样描述。

  2006年,沃尔玛深圳各店成立工会。在香蜜湖分店,李君全票当选工会女工委员。

  在她的争取下,单位在三八妇女节破例为女工发了福利;前台员工经常需要去停车场协调超市班车发车接送顾客等事宜,夏天在室外很辛苦,李君多次向领导反映,最终为大家申请到高温工作补贴。

  李君还多次在高层领导主持召开的基层会议上提出全员加薪的建议。“后来每次开会前,前台经理都会叮嘱她,不要再提了。”杨光成说。

  李君没意识到做这些会得罪领导。她说,工会经历了几次换届,工会委员渐渐由员工选举变成单位直接任命了。2009年,新一届工会开会,李君发现没人通知她。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被“踢出”工会了。

  李君决定维权。她到深圳市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劳动部门裁定沃尔玛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予赔偿。

  诉讼维权

  被单位告上法庭 没钱请律师应诉

  沃尔玛不服诉至法院。该公司认为,李君借病假去香港参加培训,说明她没病,是在欺骗单位,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的“沃尔玛诚信原则”,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当了被告要上法庭,李君有些慌,“我丈夫在饭馆打工,我们还住在地下室,经济状况并不好,连孩子一直都不敢要,哪有钱请律师?”

  同事们听说后凑到一起商量,决定集体捐钱帮李君雇律师打官司。

  “帮李君就是帮我们自己。”杨光成说。

  同事每人捐5元 帮忙请律师

  维权获胜 法院:沃尔玛太严苛 解聘违法

  李君最终聘请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的何远程律师作为代理人帮她维权。

  诉讼期间,沃尔玛的相关负责人始终没有出庭。庭审过程中,沃尔玛的代理人一直强调李君不诚实:既然向公司请病假,就不应该去香港参加劳工培训。

  最终,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沃尔玛深圳香蜜湖分店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过于苛刻,系违法,故应向李君支付赔偿金4863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君在病假期间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且其参加培训并不影响沃尔玛的正常生产经营,沃尔玛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过于严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沃尔玛的员工薪水不高,月工资仅有1000多元,大家生活都不富余,经过反复商议,大家决定每人捐5元。

  慑于沃尔玛的压力,负责汇总款项的李启明说,捐款工作都是大家秘密进行的。

  大家担心,要是明着筹集资金帮李君打官司,被管理层发现肯定会遭到阻碍,甚至自己也会上公司的“黑名单”,在以后的工作中被“穿小鞋”。

  因此,大家一直是在工余时间凑钱,“工友们分散着把钱交给我,前后持续了好几天时间。”

  李启明将捐款人的姓名和捐款数额等内容,认真地记在一个笔记本上。最终,他密密麻麻地记满了三页纸。

  “就连促销员,也都捐了钱。”李启明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并非超市员工。

  当李君得知大家伙为她捐钱打官司时,眼泪一个劲儿地往下掉,拿着厚厚的一沓5元、10元面值的钞票,百感交集。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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