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4)
认真审议,郑重选择——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用好手中选举权
3月13日,一份份建议人选名单、名册、简历,送到了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手中。
名单上列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这些人选,由中共中央建议,经3月12日下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13日上午和下午,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或代表小组会议,对名单上的人选进行酝酿协商。
13日下午5时,综合各代表团酝酿协商的结果,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确定了拟提交14日大会全体会议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各界别酝酿,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产生,都经过了这样的程序。
大会选举办法的通过,也经过了严格的程序:从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到主席团会议,从代表、委员小组会议,再到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
这是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的时间表:9日上午,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以及常务委员建议人选名单;9日下午,小组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11日上午,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候选人名单;11日下午,第四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投票选举,是代表委员的神圣权利。
选贤任能,是亿万人民的郑重嘱托。
能否顺利产生受到群众拥护、切实履职尽责的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一个重要环节是代表、委员对有关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反复协商。
翻阅两会日程表可以发现,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排了五个半天,组织代表集中酝酿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也安排了充分时间,组织委员集中酝酿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人选。
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的期盼负责。代表、委员们认真酝酿、畅所欲言,普遍认为名单上的人选整体素质优秀,结构科学合理,能够适应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工作的需要,是一个体现民主、积极稳妥的方案。
表达的是信任,凝聚的是共识。
大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各项选举和决定任命事项顺利进行——
3月11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全国政协领导人,俞正声当选全国政协主席。同时,选出了全国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习近平为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选举张德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同时,选出了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根据国家军委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了国家军委副主席、委员;当天的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决定张高丽等4人为国务院副总理,同时决定了新一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当天的会议还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一次次投票,一次次掌声,一次次握手……
去年深秋,正是在人民大会堂,来自全国各地的2300多名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特邀代表用手中的一张张选票,郑重选出了赢得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信赖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
早春三月,又是在人民大会堂,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22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 一次次走向票箱,选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
这是事业发展的需要,这是人民殷切的呼唤。重托与承诺,历史和未来,在这里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