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产生纪实(2)
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党中央高度重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确定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次预示中国未来走向的节点性大会”、“中国的领导权交接揭示发展道路”……对本次两会特别是高层人事安排,国内外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全球目光都聚焦在选出什么样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人民群众对新一届领导人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充满期待、寄予厚望。
千古兴业,关键在人。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美好蓝图化为生动现实,必须有一个能担负起时代使命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凝聚为国家意志,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行。
党中央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高度重视。在研究十八大人事安排时,就作了通盘考虑。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军委委员,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选一并进行了研究。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党中央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汇报,进行研究,作出部署。
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机构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能,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而奋斗。
中央提出,为推进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增强活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些年龄较大的同志将退下来,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与此同时,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人选的推荐提名,也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强调进一步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人选推荐提名要具有广泛代表性,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妇女委员的比例要高于十一届,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不低于十一届。人口100万以上的少数民族,至少各安排1名全国政协常委。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
——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上述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