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驶入发展"快车道"? 须防化为炒钱工具(3)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到,如果是“公司性质”,建行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以及中行与新加坡淡马锡的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但是,如果是“银行性质”,不仅对外资持股比例有限制,而且就算是外资银行持股最高也只能持股20%,外资非银行机构就更少了,例如淡马锡与中行合作设立村镇银行,每家持股比例最高只能10%。
尽管村镇银行的发展因为“模式之辩”而一度停摆,但“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的基调却定了下来。
终于,在时隔一年之后的2011年8月,银监会在成都召开的内部会议上公布了一份名为《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村镇银行“子银行”模式新鲜出笼。
根据《暂行办法》的定义,村镇银行子银行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
该《暂行办法》不仅让久拖不决的模式之辩有了定论,也提出了村镇银行“批量化”设立后的管理思路,并且扩大了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本报记者表示,这种新的金融牌照解决了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难题,同时也为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更多渠道。而业内也普遍认为,此次村镇银行子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实为解决村镇银行吸存难、汇兑结算难等问题的具体对策。
“这个消息一出,我们就开始着手准备。去年9月就报送了一批(村镇银行)名单,等待批复。”上述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然而,由于缺少“实施细则”,《暂行办法》并没有让村镇银行的发展之路真正“明朗”起来。“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的思路刚刚起了个头,很快便“悄无声息”了。
停滞:审批放缓
近日,一位银监会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现在“批量化”的确还未真正落定,而具体推进的时间表目前也并不明确。
“在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监管部门希望 停下来、想一想 ,毕竟这么大的数量,也可能蕴藏着一些风险问题。对此,监管部门希望审慎推进。”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