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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强调,不管是谁只要触犯税法都要严加惩治

2002年09月16日 20:36

  中新网9月1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全国增收节支工作会议上强调,增加收入要标本兼治,当务之急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各种“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他同时强调,不管是谁,只要触犯税法,偷逃税收,都要依法严加惩治。

  朱镕基说,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目前流失仍相当严重,增收潜力很大。有些个体私营企业偷漏税十分严重,有的外资企业偷逃税款,各类商贸城和集贸市场随意“包税”、以费代税现象相当普遍,一些重点行业和国有企业逃税、欠税也比较突出,不法分子通过走私和价格瞒骗大量偷逃税款。造成税收流失的因素很多,有管理体制不健全、法规和政策不完善、征管手段落后、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但征管工作力度不够、对偷税漏税惩治不严,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朱镕基指出,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必须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尤其是要抓好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管。深入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税收的专项整治。严格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监督,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类商贸城、集市贸易、个体私营企业要实行严格的建账制度,强化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缴。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清理各种漏征漏管户。大力清缴企业欠税,特别要做好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工作,任何企业都不能无故拖欠税款。进一步加强海关税收征管。

  二是必须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近年来,一些地方随意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侵蚀国家税收。有的滥开减免税口子,有的采取“先征后返”、卖税买税、异地交税等方式偷逃税款。这些现象危害很大。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收制度的立法权集中于中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能越权制定税收政策,破坏国家的税收秩序。要抓紧清理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违反税法统一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和废止。

  三是必须坚持依法征税,敢于碰硬。不管是谁,只要触犯税法,偷逃税收,都要依法严加惩治。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增强依法征税的责任感,讲法不讲情,恪尽职守,执法如山。要抓紧依法审判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必须进一步完善税制,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要完善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堵塞税制不健全的漏洞。要抓紧对某些影响征管工作执行的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五是要尽快完善“金税工程”,形成税收征管的天罗地网。六是加强税法教育,增强依法纳税观念。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符合应税条件的,都要自觉依法缴纳税收。公民在享有正当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纳税即是重要义务之一,是不能讲任何条件的。要形成一种舆论,在全社会营造“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氛围,努力培育公民良好的纳税意识,使依法纳税深入人心。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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