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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中国加快低价位住房建设

2002年09月14日 07:22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三日电(阮煜琳)中国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今天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护弱势群体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

  刘志峰指出,被拆迁居民大多数为收入不高的中低收入家庭,拆迁后选择购房的范围多为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二手房。但现在由于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使得少数居民拿着有限的拆迁补偿金只能“望房兴叹”。

  这位建设官员说,按照市场估价补偿,体现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但拆迁过程中完全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必须依照政府的特殊政策给予适当优惠。

  为此,他提出要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活跃住房二级市场,保证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能够选择到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住房;要利用终中介服务机构灵活、多样、覆盖面广的优势,将各类房源的信息通过各种形式提供给被拆迁居民,方便被拆迁居民选择安置房源,使不同收入的被拆迁居民能够选择到便宜的住房;同时,在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相对完善的城市,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问题。

  刘志峰说,要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基本的居住生活,避免因拆迁造成新的住房困难。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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