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6: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最近,“AI孙燕姿”火了。通过模型训练和后期处理,让AI用孙燕姿的声音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音色、唱腔、甚至换气声都与歌手本人十分接近。“AI孙燕姿”的走红,也引发了一波侵权争议。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在没有获得音乐的词曲作者,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AI歌手的制作者利用这些词曲来进行再现,自己再进行播出,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触犯了我国著作权法当中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音乐词曲著作权人的权利,我们认为这个结论是比较确定的。
【解说】那么,“AI孙燕姿”使用了歌手本人的声音,这涉及侵权吗?律师指出,如果仅仅是音色或者唱腔,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在歌曲制作过程中,可能涉嫌侵害孙燕姿的人格权。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在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一个自然人,一个个人的声音的保护,是可以参照肖像权来进行保护的。那么在这种法律框架下,如果一个人的声音,一个可识别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声音,被使用再现了其他作品,那么应当可以认为是对于个人的人格权的一种侵权。当然,如果在对于AI歌手的这些歌曲的推广和宣传过程当中,使用了孙燕姿的肖像,使用了孙燕姿的姓名,那么我认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和姓名权侵权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
【解说】2023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
【解说】律师指出,随着技术进步,当“AI孙燕姿”这类视频产生更具体的商业场景后,现行法律和监管体系可能面临新的挑战。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景健
制作者在训练一个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程度的AI歌手的这样的过程当中,必然要基于某种AI技术,投喂大量的资料,投喂大量的数据进行训练。他们的这种投喂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触及到监管的边界?为这些AI歌手的制作者提供技术服务的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问题我认为在目前(中国)国内的法律框架下,应当是属于一个原则上比较清楚,但是实际操作的标准和边界相对模糊的一个问题。AI歌手的这些技术,它使用材料其实具有不确定性,所对应的知识产权性质是有所不同的,这显然是对于我们目前既有的监管框架的一个挑战。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探索,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应当既保持一个开放态度,也应当更加全面地来看待这样一个问题。
记者 郎佳慧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