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9月5日上午,赵登用家属正式通过律师向巧家县法院提交诉状,就巧家县公安局此前通报赵登用为“5.10”巧家爆炸案嫌犯,侵犯赵登用名誉权一事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巧家县公安局就侵犯赵登用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人民币。
记者就此事,电话连线了赵登用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兰和告诉记者,9月5日上午10点半,他们向巧家法院提交了诉状,对方在审查完资料后,告知此事案情重大,需要报请领导。按照法律规定,此事应该在7个工作日之后给予答复。
9月5日上午,赵登用家属正式通过律师向巧家县法院提交诉状,就巧家县公安局此前通报赵登用为“5.10”巧家爆炸案嫌犯,侵犯赵登用名誉权一事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巧家县公安局就侵犯赵登用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人民币。
记者就此事,电话连线了赵登用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兰和告诉记者,9月5日上午10点半,他们向巧家法院提交了诉状,对方在审查完资料后,告知此事案情重大,需要报请领导。按照法律规定,此事应该在7个工作日之后给予答复。
【同期】(赵登用家属代理律师 兰和):我们也在等待这个结果,但是从法律层面他没有不立案的理由,第一个。第二个的话,如果不立案的话就应该是法外因素了。
【解说】兰和认为,警方在案件发生后,草率的公布赵登用为嫌疑人,导致赵登用从一名受害者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暴徒。在5月14日,警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巧家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表示,以自己的前途作担保,赵登用就是嫌犯。此举已经侵害到了死者的名誉,同时让他的家人饱受非议。
【同期】(赵登用家属代理律师 兰和):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名义上就说我们犯罪嫌疑人是赵登用,但实质上他表现出的信息,就说赵登用就是罪犯,就等于给他判了,那么事实证明他也是个受害者,那么这在某种程度对这个死者的名誉造成很大伤害,那么对死者名誉伤害在我国民法里面,包括这个司法解释,它是有规定的。
【解说】5月10日9时许,云南巧家县花桥社区拆迁协议签字现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死、16伤。巧家县事后通报称,该县男子赵登用因“厌世”倾向而引爆炸药。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他只是两名嫌犯花100元雇来的“肉弹”。真相大白后,赵登用家属曾向巧家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罗学林递交了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害的书面请求,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记者 张珺 昆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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