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16: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简介:
2011年12月1日发生在武汉关山附近的建行爆炸案,5月14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因犯有爆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免于赔偿责任;从犯王伟被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犯王安安有自首情节,被判6年。两名从犯须赔偿受害人家庭共计5万元经济损失。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王建敏)一,被告人王海剑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伟犯爆炸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三,被告人王安安犯爆炸罪,判有期徒刑六年。
责任编辑:【迟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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