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榕江县法院于2010年2月在榕江县寨蒿镇成立“民歌法庭”,聘请了聘请19名当地民歌歌师、歌手,用民歌结合法律及案例,调解本地婚姻家庭财产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共调解民事案件16起,调撤率达100%。记者于2012年2月1日对这个用民间艺术解决纠纷的“民歌法庭”进行了探访。
【民歌法庭现场片段】
贵州省榕江县法院于2010年2月在榕江县寨蒿镇成立“民歌法庭”,聘请了聘请19名当地民歌歌师、歌手,用民歌结合法律及案例,调解本地婚姻家庭财产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共调解民事案件16起,调撤率达100%。记者于2012年2月1日对这个用民间艺术解决纠纷的“民歌法庭”进行了探访。
【民歌法庭现场片段】
榕江县是一个民族文化十分浓厚的地区,全县34万人,侗、苗、水、瑶等少数民族人口占84.7%,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琵琶歌之乡,民歌文化已成为当地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榕江县法院运用民歌调解矛盾让当地百姓容易接受,当事双方都能从内心上化解怨气。
家住贵州省榕江县寨蒿镇70岁的龙上豪,年轻时曾被人称作“山歌书记”,曾担任过寨蒿公社书记及司法助理员。2010年被榕江法院聘为“民歌调解员”。2011年12月初,寨蒿镇的一对父子因林木归属纠纷找到了龙上豪,请他写诉状。龙上豪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将这对父子的纠纷编成劝歌,用民歌对父子进行开导,顺利化解了矛盾。
【贵州省榕江县寨蒿镇 民歌调解员 龙上豪同期】
(民歌法庭)通过对方互相以民歌的形式,以民歌劝人的方法,化解其双方的怒火,调解其双方的怒火,调解其双方的怒火之后,使其他们的矛盾焦点,各自得以化解和融洽。
记者王超 赵刚贵州榕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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