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查处25起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中新网大连9月2日电(记者杨毅)记者2日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疫情发生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价格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蔬菜、肉蛋、口罩等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目前,已依法查处疫情期间价格等违法行为25起。
严查哄抬价格违法行为。8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大连市果蔬批发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兴业街9号的“彩珍菜行”涉嫌存在哄抬价格行为。
经初步核查,该商户在疫情发生后,购进的大白菜价格为2元/kg,批发价为4.7元/kg,进销差价率达135%(疫情前最高进销差价率为35%);胡萝卜购进价格为1元/kg,批发价为3.5元/kg,进销差价率达250%(疫情前最高进销差价率为100%)。
9月1日,执法人员在对大连市果蔬批发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西洼街186号的“大连倪伟蔬菜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经初步核查,该商户在疫情发生后,购进的大白菜价格为2.9元/kg,批发价为5元/kg,进销差价率达73%(疫情前最高进销差价率为34%)。
上述两家商户涉嫌存在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严格处理。
同时,严查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9月1日以来,执法人员在持续对大连市果蔬零售单位及药房检查中发现,沙河口区兰玉街地利生鲜超市、沙河口区如意刘浏综合商店、沙河口区宏顺生鲜超市、沙河口区胜云蔬菜水果店、沙河口区曲全忠蔬菜店、沙河口区兴工北五街市场周晓芳摊位、沙河口区兴工北五街市场铁红军摊位、甘井子区南关岭市场岳芬摊位及大连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福德街店等9家单位销售的果蔬等商品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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