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检查为何未避免上海液氨泄漏事故(5)
来自山西的一位企业生产安全负责人段克仁曾多次为职工讲解生产安全知识,是一位注册“安全工程师”。他曾撰文指出,运用好安全检查对防止事故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许多安全检查并未收到实效。之所以没用,原因多种多样,首先是检查人员不专业,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不知道隐患藏在何处,问题来自何方;其次是责任心不强,每到一处走马观花、敷衍塞责,不能按要求认真行事;再有就是对查出的问题缺少解决的办怯,被查者拒不整改时也没有什么措施。这样,安全检查自然有名无实,难以见效。
他认为,要使检查收到实效,重要的是要铲除形式主义。
对于安全生产隐患,需要早发现、严治理,更需要巩固治理成果。上海于去年年底出台的《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明确建立“挂牌”督办制度,从源头上“一查到底”。
如何才能让检查保持专业水准,如何避免形式主义?
华北科技学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惟一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该校从事安全社会学研究的颜烨教授表示,类似于上海液氨泄漏事故的频繁发生,大体不外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原因:从宏观上看,中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使得具有高利润的高危行业都有可能进一步增多,超能、加班生产,工人劳累疲乏、设备设施过度老化等问题都会酿出很多事故;从中观层面看,政府安监制度缺失、执法不严、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等,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从微观角度看,主要还是现场管理不到位、员工安全思想麻痹等。
颜烨表示:“此次事发单位在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列为重点监察单位之后,还照样发生重大事故,说明安全检查本身不到位、走过场,安全整改不重视、不及时。”
对于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首先,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必须强化,尤其要对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拉网式排查必不可少。其次,在政府采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将专业技术性安全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再次,任何企业都不应该在检查过后就万事大吉,或是期待侥幸过关,或是对查处的隐患不及时整改到位。最后,要将自查与他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结合起来,因为自查或他查都有可能疏忽细小隐患的存在。当然,过多过繁的检查也可能会诱发“安全麻痹症”。
颜烨强调,安全生产大检查不仅仅是政府执法人员的检查,还须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这方面政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亟需培养一大批专、兼职安监技术人员。否则,这类安全检查就是到企业走马观花,查查制度文件,看看面上生产环境,只是留个大体印象而已,很难触及真正的安全隐患。
此外,还必须强化工会、社会组织等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企业内部的工会需要站在工人一边进行强有力的安全维权,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安全条件欠缺、隐患整改不力的,可以带领工人抵制开工生产。这样真正形成“政府-企业-工人(工会)或社会”的安全维权“铁三角”,即以合理的“安全结构”体系促成“安全民主”。
本报上海9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