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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力促区域协调发展

2005年10月18日 21:25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电 在今日全文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建议中,有一千多字专门用来阐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显示中国政府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力图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建议》称要“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同时提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也是《建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点。建议指出,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议》强调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地位凸显,《建议》称,这三个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而天津滨海新区在过去的五年计划中,未见单独见诸文字,此次与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相提并论。此间分析家认为,这是中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招新棋,值得期待。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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