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
“二五”计划(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批准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
“三五”计划(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0年)其中内容比较详尽的计划方案有两个:一个是国家计委会提出《第三个五年计划(一九六六至一九七零年)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另一个是一九六五年九月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
“四五”计划(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五年)一九七0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会上研究、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五五”计划(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0年)一九七五年,中共中央制定了《一九七六至一九八0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
“六五”计划(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五年)的编制时间较长,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六五”计划
“七五”计划(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零年),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于一九八六年四月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八五”计划(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于一九九一年三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九五”计划(一九九六年至二000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一九九五年九月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0一0年远景目标建议》
“十五”计划(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于二00一年三月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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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二00六年至二0一0年),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将于今年三月审议通过。此间观察家认为, “计划”让位于“规划”,一字之差,凸显中国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和调控,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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