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文化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在市场中流通的刻录碟、烫码碟、无码碟和进口MP3、MP4等音像制品,一律属于非法音像制品,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尽快遏制这4种新形式“盗版”的蔓延势头。
新华社报道说,据文化部市场司介绍,刻录碟是指未经批准,利用光盘刻录设备擅自刻录用于经营的音像制品。烫码碟是指以烫、磨或遮盖等方式使其SID码难以辨认的光盘类音像制品,主要是境内外某些光盘复制厂把其非法加工光盘的SID码烫掉、磨掉或遮盖,以掩盖其违法行为。无码碟是指由非法光盘生产线生产加工的、没有SID码的光盘类音像制品。进口MP3、MP4是指一些出版单位未经文化部批准,擅自引进出版MP3、MP4等CD-ROM形式的非法音像制品。
文化部市场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音像出租门店是刻录碟的主要流通渠道,将对其进行重点整治。对于用于非法刻录音像制品的专用工具、设备,将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收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加工烫码碟的复制单位,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同时鼓励和支持著作权人将烫码碟予以鉴定,追查加工烫码碟的复制单位,并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无码碟,将重点打击其地下发行。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文化部目前尚未批准任何以MP3、MP4等CD-ROM形式进口的海外音像制品。对于经营MP3、MP4等CD-ROM形式进口音像制品的,要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沈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