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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转发文件 要求加强电信市场互联互通工作

2003年08月27日 15:55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刘育英)近日中国国务院转发了电信市场监管方面第一个法规性文件,信息产业部负责人今天发表谈话说,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对互联互通的要求。信息产业部正在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以加大对破坏通信设施的惩治力度。

  国务院转发的六部委文件是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谈话说,它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电信监管框架,强化了政府监管手段,使依法行政有了必不可少的硬措施,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电信监管体系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近一个时期,阻止网间互联互通,资费价格无序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尽管有《电信条例》和国务院文件为依据,但是部分电信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或者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抵触,使得互联互通一直得不到有效保障。

  文件强调指出,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对破坏通信设施、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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