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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为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延长停留提供便利

2003年05月10日 08:22

  中新网5月10日电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针对非典疫情以来在大陆投资经商、学习、就业等的台湾居民申请办理延长停留期限问题,提醒台湾居民可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报道,公安部负责人说,自非典型肺炎疫情以来,台湾居民不便出境办理换发证件或返回台湾的手续,为解决他们在大陆停留的实际问题,方便他们在大陆工作、学习,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已专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非典疫情期间为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提供便利。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期间因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期或在大陆遗失、损毁等不便出境换领新证手续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视情签发3个月有效的证件;台湾居民在大陆所持证件签注到期,不便出境返台的,可予办理3个月有效的停留延期手续,且不受延期次数的限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手续,切实为在大陆停留的台湾居民提供便利。(龚文)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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