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1日电 羊年在即,又一个春节即将来临。今天,香港大公报发表署名文章,提醒那些正在准备利用过节机会搞腐败的人士,需要悬崖勒马,尽快回头是岸。
该报在这篇题为《“年关”与“廉关”》的文章中指出,在这喜气洋洋迎新春的时候,中共十六大产生的新的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提醒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应该说,这个会议给那些正在搞腐败的“领导干部”当头棒喝。
评论说,有关“领导干部”“节日受贿”,特别是“春节受贿”已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经常话题。人们称“春节是个易发腐败的黄金季节”。行贿人早就盯紧了这个重大节日,准备猛发“糖衣炮弹”,努力轰开一道“口子”;而有的掌权者呢,也看好春节,准备好好发它一笔。从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侦结情况看,百分之七八十的贪官都有在春节收礼受贿的记录。
文章还举例提醒说,人们还清楚记得发生在东北沈阳的“慕马案”中的慕绥新,一九九七年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政府市长。身肩要职期间,他收受百余人的钱物,共折合人民币一千余万元,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成为震惊中外的“慕马大案”主角之一,二零零一年十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身患癌症,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死亡。
慕绥新生前在狱中的“悔过书”中写道:“我在沈阳市任职的四年中,有一百八十余人,其中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六百余万元”。他说,这种年节行贿受贿行为“多年来已成为社会生活习俗的变异,成为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一种补充,成为重要投资资源或投资渠道。我粗略估计,每年在上下左右干部中,这种往来大约在一亿元以上”。近年来,针对某些人打着向领导拜年的旗号,行行贿之实;某些领导干部以过年为名,行敛财之实的“节日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很多领导干部触犯党纪国法并非一开始就有意为之,而正是由过年这样的节日收礼一步一步滑向深渊,待到身陷囹圄后方痛悔当初未能“守身如玉”已为时过晚。
评论认为,在热衷年关送礼的人群中,怀抱着各种各样不良的动机。有的是出自谋取经济利益的,企图通过领导的“权力庇护”,打通审批等关节,以小钱换大钱,取得更可观的经济回报;有的是出自谋取政治利益的,以便日后在官职上能得到更快的升迁;还有的想得到领导的“权力照应”,谋取方方面面的社会利益。各种各样的动机,在春节里找到了聚集点,找到了表达的好时机。
而领导干部则认为,自己忙忙碌碌工作一年,很是辛苦,感觉需要补偿一下,放松一下。这种补偿是精神上、物质上、情感上的。因此,很多干部有一种补偿心理。另外,还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出事。
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吴玉良认为,治理“节日腐败”也必须从源头上做起,从治本入手。要靠改革,靠制度。要立足于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克服“权力寻租”,在制度上要使政务公开、透明,官员接受民众监督。
评论最后呼吁,春节对领导干部而言,“年关”无疑应多一层特殊的含义──“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