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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北京首次人大质询会-法官认错承诺不再违法

2003年01月17日 18:35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题:直击北京第一次人大质询会

  中新社记者 吴庆才

  今天上午,一场精彩的质询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始了。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总工程师刘宪秋当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质询:为什么我的建议拖了八个半月才回复?你们违法了知道不知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刘宪秋就一起审结后的案件的执行速度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写了建议意见,法院直到同年十一月才给予回复,拖了八个半月。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刘宪秋就此联合十几位人大代表提出质询案。

  上午九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率领该院执行厅厅长、代表联络室负责人、处理刘宪秋建议案的法官等准时到场。刘宪秋首先发问:“法院收到我的意见是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但在意见回复函上写的处理完这件事情的时间是二00二年一月八日,这是为什么?”

  王振清回答说,这是笔误,写错了,应该是二00二年,十一月八日。刘宪秋说:“我接受你的回答和解释,这样的笔误对我来说严重性不大,但作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错误可能会影响很大,希望你们特别引起注意,建议建立一套完善的审核制度,保证法律文书不出错误。”

  刘宪秋紧接着提出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八个月才给我回复?”执行厅厅长回答说,你的建议里提的案子牵涉到两个法院,而且很复杂,我们需要再深入研究,所以给你晚回答了。

  至此,质询会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刘宪秋厉声质问:你们知道不知道,《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意见批评议事规则》规定三个月内(重大事情六个月内)必须回复人民代表的意见?

  执行厅厅长坦承,我们的意识很淡薄。刘宪秋说,你知道不知道你们违法了?执行厅厅长回答说,我们知道了,以后一定改正,不再违反法律……

  王振清也当场表态,我们回去后一定严格处理这件事情,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事情。本来质询会到此已经结束,但王振清顺便就最近北京几个媒体登出北京市某法院公布十大案件的新闻人物一事作出澄清,称此事跟法院无关,是新闻媒体造的谣。

  据了解,这些新闻人物是由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当中选出来的,如把两个更改工资单给自己加薪的当事人评为最有创意的两位职员,还有最口无遮拦的农民等等十大案件的新闻人物。

  对此,本来已经准备在小组讨论会期间批评此事的刘宪秋当即指出:“如果是媒体造谣,希望你去找媒体澄清。”他认为,“如果不澄清的话,会给市民一个概念:法院不干正事,司法问题不去解决,审判不去解决,而去干不该干的事情。”

  他尖锐地指出,“十大案件新闻人物,是拿无聊当有趣,拿低俗当高雅。老百姓对法院的看法会大打折扣。”

  质询会结束时,在场所有的代表均对刘宪秋抱以热烈的掌声,他们普遍认为,这场质询会,真正体现了代表职权的威严和代表职能的神圣。而刘宪秋本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这体现了北京民主的进步,他表示,对法院的回答和认错态度基本满意。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会议收到的第一份质询案,也是近年来北京首次举行这样的质询会。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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