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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新政让低收入家庭受惠更多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8月28日 16:2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海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几乎同时发布了涉及住房的三项新政——

  ◎ 9月15日,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

  ◎ 10月1日,调整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 10月15日,放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

  廉租住房 放宽申请条件

  为解决部分家庭暂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同时又买不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的有效衔接,今年,上海进一步放宽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廉租房累计受益家庭已达10.2万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今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将“升级”。在规定选房面积标准内选房的自付租金,全额补贴家庭继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收取;70%差额补贴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收取(原标准为6%),40%差额补贴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9%收取(原标准为7%)。超过规定面积标准选房的,超面积部分的自付租金,由现行的统一按超面积部分租金的30%收取,调整为对不同档次收入家庭分别按该部分租金的50%、60%和70%收取。

  共有产权房 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上海今年进一步放宽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5000元调整为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2013年,上海批次共受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2.95万户,截至今年7月底,该批次购房签约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约有2.4万户家庭完成购房签约。

  记者还了解到,市房管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其他人口、住房核算问题,一旦政策明确后即会公布。此前,上海已对部分住房特别拥挤的四类复合家庭,出台了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政策。

  市房管局表示,上述政策方案公布实施后,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将稳定适用一段时间。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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