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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精装房维修追偿的那些烦心事(2)

2012年03月15日 10:2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只能负责维修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公司品牌媒介经理徐小姐。

  按照徐小姐的说法,之前在一期二期住房维修时,考虑到业主的实际困难,他们确实有过“特殊安排”,如安排住处或者给出现金补偿。

  可现在,这个办法已经取消了。徐小姐说,因为没有任何文字或者制度上的规定,所以取消后,也没通知业主。

  至于俞先生的个案,徐小姐说,公司会维修好,直到业主满意。至于现金补偿,确实已经取消。

  业内人士提醒:约束条文缺失

  业主购买精装修房子还得多留心眼

  至此,俞先生的事,算是暂时有了个结果。

  但是,随着精装房越来越多,因装修引发的纠纷,可能也会上升。

  以该楼盘为例,虽然我们无法得知报修率,但据该公司透露,楼盘从2009年交付以来,每年维修加补助的费用,就要额外支付约两三百万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楼盘装修都是外包,光靠开发商盯着,要保证精装房的装修质量,显然不现实。而精装房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漏水。

  可难点在于,因精装问题给业主带来的不便甚至损失,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可以制约。一般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目前,业内普遍的做法是,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适当赔偿。但怎么衡量“适当”,也没有统一说法。如果开发商“横”到底,不协商不补偿,业主也很无奈。

  因为合同没有约定,业主想走司法途径肯定不现实。我们在这也提个醒,业主在签合同时,务必要多留个心眼,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最好以附件形式备注。(记者 周文丹 通讯员 吴文)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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