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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西安市消协评八大霸王条款:不缴物业费不能买电(3)

2012年03月14日 15:2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霸王条款

  7

  唱歌看电影不让自带酒水

  常见指数:★★★★★

  案例:今年3月8日,王女士和朋友到三桥建章路一家KTV唱歌。就座后,王女士掏出他们自己带的瓜子等零食。可服务员看到后却表示,KTV门前的告示上标明不让自带酒水,所以要没收零食。

  消费点评:“禁止自带酒水”这个规定在KTV、电影院看来好似“天经地义”。如果商家从安全角度出发,此类规定无可厚非,但如果商家销售食品价格远远超出普通超市,那就是商家利用其优势谋取高利益,卖饮料、食品成了商家收益的一部分,涉嫌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

  8

  酒店包间最低消费

  常见指数:★★★★★

  案例:3月初因为同事聚餐,赵先生拨打了我市一些酒店的预订电话,结果都被告知酒店包间有最低消费。面对无奈的现实,赵先生只好就近在朱雀门外一家酒店预订包间,每桌最低消费1200元。

  消费点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经营者认为包间提供的服务、环境更好,所以消费水准也应该和大堂不同,也已提前明示。但是此举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自主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记者 宋洁  陈黎 实习生 王婷)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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