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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聚焦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接管街道保洁(3)

2014年07月30日 17:24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热点问题

  是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能成为承接主体?有哪些要求?

  “承接主体应符合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基本要求。”相关负责人介绍,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等。

  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力量都可以成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具体承接购买服务的条件可由购买主体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在前款范围内确定。

  政府购买服务是不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公开招标购买?具体流程有哪些?

  确定购买项目,购买主体应根据当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制定计划。购买主体按所需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承接标准、资金预算、评价方法和服务要求等内容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向社会力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及时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购买主体要将购买合同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购买主体应当按照购买合同规定和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资金。

  购买主体是否按规定流程购买、资金使用情况等问题,都由哪些部门进行考核评审?

  围绕购买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购买服务标准体系。

  “绩效评审范围包括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承接项目的社会力量的服务绩效两个方面,根据上述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评审。”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及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第三方评审。

  由哪些部门负责监督购买及服务过程?

  我省将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民政、工商管理等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而作为购买主体和牵头单位的财政部门,将负责对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对专业服务过程、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

  如何确保钱都花在“刀刃”上?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政府提供服务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纳入财政预算。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我省将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管理办法。

  “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财政部门要理清购买服务与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经费安排的关系,禁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管理规定。(记者 刘捷 李晶)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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