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旅社违操守 旅议会从未“钉牌”
对于今次有旅客被迫购物而激死,旅议会表示会严肃处理,调查相关旅行社、导游及登记店铺有否违规,但究竟旅议会本身是否能有效监管业界,亦引起一连串疑问。过往对于违规的旅行社,旅游业议会最严重都是以罚款作为惩处,从未就操守问题将违规旅行社“钉牌”,立法会旅游界议员谢伟俊认为,应考虑介入旅议会的规管功能,免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嫌疑。
被指“自己人管自己人”
据了解,香港有关部门已就今次事件与旅议会联系,双方研究以“最严重”的形式处理,即对违规会员除牌。
特区政府目前对于旅游业是利用“双轨规管”,由旅游代理商注册处负责发牌,旅议会负责监察业界操守。虽然旅议会28名理事中,有12人由政府委任,但仍然未能释除外界质疑它“自己人管自己人”。不过,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刘吴惠兰上周才于立法会委员会上表示,抽离行业规管将无法掌握业界运作,认为旅游业应继续由行内自行规管,但她同意要改善旅议会的运作,包括委聘核数师为议会衡工量值,亦会与廉政公署合作,就议会的选举制度订下更清晰指引。
除牌个案 全涉帐目非操守
对于严重违规的会员旅行社,旅议会以“开除会籍”惩处,再由旅游代理商注册处决定是否除牌,但过往对于操守有问题的旅行社,旅议会只曾罚款,最严重的个案就是06年青海团被领队遗弃事件,违规旅行社被停牌一个月,缓刑半年,罚款10万元。至于被注册处除牌的个案,全部与帐目有关,没有一宗涉及操守。
他指出,负责作出裁判的规条委员会,由业界和非业界人士组成,每次以隐去被指违规会员的名字方式进行,针对事件作出裁决并处分,强调做法“高透明度、公平、公正”。
谢伟俊指出,由于旅议会初期由外游旅行社组成,近几年才加入入境旅游,处理经验和能力有不足,要求港府效法国家旅游局做法,由政府介入规管,免除“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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