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开征消费税影响初显,消费税改革还将有啥动作?
作者:陈益刊
电子烟开征消费税落地,政策明晰利空出尽使得相关概念股大涨,未来电子烟价格将上涨,并带动财政收入增长,消费税改革仍将持续
11月1日起,中国将开始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目的希望借税收这一经济杠杆,适当提高电子烟价格,使年轻人等减少电子烟消费,实现引导健康消费。
电子烟征消费税“靴子”落地,具体征税细则中体现出“稳妥、公平、简便”,符合市场预期,电子烟概念股迎来大涨。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预计,随着电子烟开征消费税落地,电子烟价格将出现上涨,从而抑制电子烟消费,而电子烟税率设置上与卷烟的平均税率水平趋同,保障税制的公平与市场公平。粗略估算电子烟还将带来90多亿元税收,用于保障民生等支出。
专家普遍认为,此次电子烟开征消费税是近年来消费税改革的延续,未来高耗能、高污染和非健康消费品、奢侈品等有望继续被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也有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度调整。而部分消费税税目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引导调节功能,并适度将部分收入划归地方,健全地方税体系建设。
电子烟征税细节剖析
近些年,青少年吸电子烟现象增多,而这背后是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部分经营者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为了规范行业发展,强化监管,《电子烟管理办法》在今年施行,明确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在抑制电子烟消费方面,自然离不开消费税。目前传统卷烟等均开征消费税,为了税制公平和引导健康消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势在必行。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委公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细节,该《公告》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电子烟也是烟,会对人们健康造成危害,所以应该征收消费税。征收消费税后电子烟价格总体来说会出现上涨,这也就发挥了抑制电子烟消费作用,从而引导健康消费。由于首次对电子烟征税,从具体细则中可以看出官方设计谨慎、稳妥、简便。
从征税对象来看,电子烟明确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这可以看出电子烟征税范围比较全面,不仅仅涵盖烟弹,还包括烟具,体现征税全面性。”施正文说。
在备受关注的电子烟税率方面,《公告》明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根据我国现有的消费税相关政策的规定,卷烟采用的是两种计税方式,一种为从价定率加上从量定额,即复合计征的方式;另一种为从价定率的方式。此次,为了便利征税,优化征管效率,保障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效实施,电子烟采用从价定率的方式征税,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批发环节,在税率设置上与卷烟的平均税率水平趋同,以保障税制的公平与市场公平,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对于消费行为的正向引导以及逆向调节作用。
目前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在生产环节税率分别为56%加0.003元/支和36%加0.003元/支,在批发环节税率为11%加0.005元/支。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席晓娟告诉第一财经,较之卷烟的复合税率,仅采用乙类卷烟36%的比例税率且无定额税率,可见开征之初的电子烟消费税税负较轻,但不排除未来逐步调高税率以减少电子烟的消费数量,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
施正文表示,电子烟消费税税率设计,还要兼顾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电子烟行业发展,因此综合各方面考虑,税率不宜设计过高,当前稳妥推进改革比较合适。
中国作为电子烟出口大国,不少电子烟企业主要收入来自出口,因此非常关心出口税费政策。此次《公告》明确,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席晓娟表示,电子烟适用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鼓励出口以扩大电子烟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而进口照章征税,则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民族工业。
受电子烟消费税政策明晰尤其是出口退税等,10月26日电子烟概念股大涨,比如港股思摩尔国际(06969.HK)昨日大涨后,今早高开。随着11月1日电子烟开始征收消费税,专家普遍预计电子烟价格未来将出现上涨,与此同时会带来消费税收入增长。
根据《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电子烟零售额约为1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21年我国电子烟行业总计进口金额为57.02亿元,较2020增长8.96%。
席晓娟表示,以2021年电子烟零售额及进口额为基数,按照36%的税率计算估算,税收收入90多亿元。此次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税目,增加的财政收入有助于缓解疫情经济下税收收入减少的困境。
施正文表示,电子烟开征消费税主要功能不是为了筹集财政收入,而是调节消费。一般来说,消费税收入规模及占比越少,说明调节作用发挥的越好。
消费税改革不止
消费税征税对象是特殊消费品,目前包括烟、酒、油、车等15个税目,目的在于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不可再生资源、奢侈品等商品消费,并筹集财政收入。自2014年消费启动新一轮以来,征税范围和税率就是改革一大重点。
比如从征税范围来看,酒精、小排量摩托车、普通化妆品等不再征收消费税;电池、涂料等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电子烟则是最新纳入征税范围的一个品种。
李旭红表示,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反映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更多新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出现,为了维持税制的公平性,并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对于消费行为的引导和调节功能,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对于促进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发挥作用。
“未来在征税范围上,应考虑把更多高耗能、高污染和非健康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例如将新型污染品等纳入征收范围,发挥消费税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以健全我国绿色低碳税制。”李旭红说。
席晓娟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双高”产品危害生态环境的特性与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理念相冲突,征收消费税能够减少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排放,促进生产者改进生产工艺。部分高档消费品主要是奢侈消费品。虽然奢侈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涉及面有限,所增加的收入在财政收入体系中的占比很低,但表明政府调节高消费的政策意图和决心,可考虑将私人飞机、高档箱包、高档家具、高档服饰等列入其中。
除了征税范围变化外,现有税目税率调整也是近年来改革的一大重点。比如2014年以来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三次上调,2015年烟草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2016年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等。
施正文认为,当前经济增长压力较大,国际形势复杂,能源价格高位,对于烟酒油车这些大的消费税税目短期不宜提高税率,因为这些增加企业等成本,应保持税率稳定。
另外,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也是国家明确的一项重大改革。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中,明确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
李旭红表示,在征税环节和收入归属方面,应考虑后移消费税征税环节至零售环节,以促进消费税对于消费的引导及调节功能。同时将收入归属通过共享税制的方式适当增加地方分成比例,以带动地方政府对于健全发展消费市场的积极性,以发挥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席晓娟认为,消费税征收环节涉及生产、批发、零售、委托加工及进口环节,现行消费税征收以生产环节为主。未来消费税立法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前提下,结合消费税的税收功能定位、税目自身性质、税种属性划分等因素,可考虑对征收环节做出调整。
席晓娟表示,国务院此前明确成品油税费改革中,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税务总局通过以票控税的方式为成品油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创造了积极条件。加之成品油批发企业在全国分布相对平衡,跨省销售较少,较之零售环节易于监管,因此,应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确定为批发环节。
她认为,未来可以考虑对机动车、奢侈品部分税目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另外也可以考虑对酒类、及实木地板等在保留生产环节征税同时,在零售环节再加征一道消费税,更好地发挥消费税调节作用。。
与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同步进行的是收入划分改革,上述《方案》明确,征管后移的消费税税目收入存量部分核定基数后,仍归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现行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种,收入归中央所有。
施正文表示,未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需要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并通过将增量收入划归地方,并平衡好对地方收入的影响,来使得消费税逐步成为地方税重要来源,健全地方税体系。这也可以改变地方政府发展方式,激励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与此同时稳步推进消费税立法。
李旭红表示,消费税在未来也可以随着我国深化现代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进一步采用简税制的方式,以减少征管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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