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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两张脸 “生产许可”合法“质量安全”违规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3月15日 08:5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让消费者迷糊的两种QS商标。

  维权调查

  “按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商品包装上原制定的QS标志中的“QS质量安全”字样最迟应在2011年12月1日后变更为“QS生产许可”字样。

  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打进华西都市报3·15维权热线,称自己在红花西路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包装上的QS标识有两种,一种写着“质量安全”的字样,一种写着“生产许可”的字样。“到底哪一种是有保障的呢?”李先生想问这样一个问题。

  新规发布去年12月开始,旧标弃用

  就这两个标识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省质监局食品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外包装上出现的两种QS版本都是真的。她说,国家原制定的QS标志为“QS质量安全”,但在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规定,自2010年6月起,将QS标志中的“质量安全”字样变更为“生产许可”,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有18个月的过渡期完成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的更替。

  这也就是说,从2011年12月1日起,所有出厂的食品标签中QS标志应该是印有“生产许可”,而“质量安全”字样不得再使用。对字样的改变,四川大学食品化工教授卢晓黎认为,新的标识从字面上更加规范和准确,它限定了标识的作用,“只是一种生产的许可。”

  现场调查更换期到期后,仍有旧标

  记者随后来到李先生反映的超市。在这家超市,记者发现有多种去年12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仍然打着“质量安全”的标识。其中包括火锅底料、蒸肉米粉、枸杞等产品。最令人疑惑的是,这些产品与其他同一品牌的产品放在一起销售,而另外的产品虽然也是12月1日后生产的,但却印着“生产许可”的新标识。

  根据产品包装上的联系电话,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家使用旧标识的公司,该公司大区经理向先生在仔细检查了包装和收银小票后,承认了该产品是属于他们公司的。“但是经过查证超市的货源是自行购买的,不是从我们经销商手上来的,”向经理说。

  而记者走访发现,不止这一家超市,另一些大型超市里也存在着12月1日之后生产却打着旧标识的产品。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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