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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霸王条款缘何霸气十足?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3月14日 17: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卡内余额过期作废”……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总能遇到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一条条霸气十足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痛并无奈着”。“霸王条款惯用的招式以及伪装的模样对于消费者已不再陌生,关于霸王条款的声讨也不绝于耳,“霸气”的商家为何不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眼里?消协指出,“霸气”的背后,既是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的尊重,更是相关监管存在漏洞。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非常不平等的条款

  “拥有近十家大型商场的会员卡、持有各式各样的美发、美甲、电影、洗车的预付费卡、经常在互联网上进行网购、最近又跟家人一起买了房子……”出生于80年代末的南京市的徐女士戏称自己擅长各式消费。“尝试的消费方式越多让我遇到的苦恼也越多。”徐女士说,在消费过程中经常会感觉自己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我遇到的最不平等的条款。”徐女士向记者讲述自己经历的不公正待遇。“不久前,我丢失了一家南京商场的消费积分卡,去商场进行补办。商场的工作人员称要收取50元的补卡手续费。”徐女士问其原因,商场回答:这卡片上不是清楚地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吗?

  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徐女士的遇到的“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被称为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由经营者单方拟定,一些商家往往制定逃避法律义务、减免自身责任,违反公平、诚信原则的不平等“条约”。这种现象就是当前社会中愈演愈烈的霸王条款。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霞说,“一些健身卡、美容卡声称终身有效,一些保健品承诺无效退款,这些看似一切为了消费者利益的条款也都属于霸王条款。‘终身有效’在出现退卡情况时将无法计算已享受服务比例和剩余退款金额,这些条款实际上规避了经营者的风险。”

  “霸王条款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也是当今消费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邵德冲说,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困惑,更影响了社会公众的生活品质。

  霸王条款为何愈演愈烈?

  徐女士在遇到霸王条款时最终选择了妥协,“因为经常要在这家商场消费,我最终还是花钱补办了积分卡。”“维权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何况钱也不是太多。”徐女士说,“有时候也觉得,卡片上确实清楚地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商场这么做是不是有道理呢?”

  对此李晓霞解释说,“合理的解释当然没问题,但解释如果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即使明确写着‘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也不应认同。”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则表示,商家单方面不合理的解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和消费者的妥协实际上是对霸王条款的纵容。

  李晓霞表示,消费信息不对称是霸王条款产生的原因之一,经营者对于服务内容和产品性能的了解更专业。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合同格式条款时就会从利己的角度出发,合同订立的本身就不公平。随着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这种不公平还会加剧。

  “经营者的垄断地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因素让霸王条款得以‘霸气十足’,并愈演愈烈。”邵德冲表示,霸王条款既出现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美容美发健身等市场化程度高的领域,更普遍存在于银行、保险、邮政等处于垄断的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中间。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格式条款采取的是“事后”监管模式,相关部门处罚力度有限很难对霸王条款产生震慑作用。

  实际上,消费者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时,通常存在心里和力量的弱势,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并不强。消费者在遇到霸王条款时的退让更是助长了霸王条款的嚣张气焰。据江苏省工商管理部门的调查统计,80%的消费者在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后,选择了放弃。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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