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述:超车道就该是用来超车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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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述:超车道就该是用来超车的

2010年06月25日 14: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平生最痛恨的驾驶方式之一就是占着快车道慢行,同时也认为大概只有极少数需要回驾校回炉的杀手级人物才做得出这种事情。但让人惊讶的是,今天在某个比较著名的汽车论坛里,一则关于驾驶方式的投票却看得我头皮发麻,方知道鲁迅笔下那些“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人物原来不仅依旧存在,数量还着实不少。

  这个网络投票是这样的,假设你正以所允许的速度上限行驶在高速公路的超车道上,此时后面有来车晃灯示意你让路,你让还是不让?这个问题看起来复杂,其实只要抓住一点:超车道是用来超车的,如果普通车道没有车就理应回到普通车道行驶。如果长期霸占超车道行驶,不仅降低了道路通行率,影响了其他快速车辆超车,如果被警察逮个正着,甚至是要受到处罚的。虽然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超车道的定义似乎有些含糊,但快速道路上的车道由内向外最高限速递减的规定,事实上是认定了超车道的存在的。全球大概除了极少数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地区外,凡是受过正规培训上岗的司机们都应认可“不应长期占用超车道行车”这一常识。在一些发达国家,我亲眼见证了人们对于这一规定近乎死板的遵守。在德国的无限速高速路上,即使是以超过200公里的时速呼啸而过的高速跑车,在超越了车辆以后同样乖乖地回到普通车道行驶,即使背后并没有别的车在催促他。他们就认个死理,超车道用来超车,非超车状态下不应使用。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在这个投票当中,我们却有接近一半的车主,选择在超车道上受到后车闪灯示意后不予理会,依旧保持超车道行驶。至于所阐述的理由,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有的说,我虽然在超车道行车,但是已经按照最高限速行驶了,所以,打算超越我的车子一定是超速行驶的,我为什么要给一辆超速行驶的车子让路呢?且不说大多数霸占超车道的车辆远达不到速度上限这个现实,也不去计较你很笃定的最高限速,在你车子的时速表上究竟与真实速度有多少误差,万一人家真的有啥急事甘愿冒着超速的风险,也轮不到你来做路障吧!还有人说,本来我还考虑让路的,但如果后车用灯光闪我,我还就不让了!我该说什么好呢,别人不闪灯你理所当然占着个超车道,别人闪了灯嘛又伤你自尊了,你就是爱占着超车道开车,何必找理由。更有人天真地抱怨,马路上这么多车道,为什么就要跟我抬杠,非得我让路呢?对于这个答复,我的想法是如果此人刚刚拿到驾照,建议回炉重新学习,如果是一个已经开车数年的老司机,那我建议还是别开车了。原本学得就不好,在马路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还没找到感觉,你根本不是开车的料,还是别勉强自己了。(朱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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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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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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