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让法律为汽车消费全程护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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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报:让法律为汽车消费全程护航
2010年06月24日 08: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汽车投诉量也跟着水涨船高。从近年来3·15的投诉情况来看,汽车投诉量也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由于汽车厂家和4S店等经销商互相推诿等多种因素的存在,广大车主还不得不面对投诉无果的尴尬。要解决消费者投诉无门的困境,必须加强汽车从生产到报废全过程的立法,通过严刑峻法保证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投诉量增加,表明汽车市场的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在增加。汽车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忽视,但在利润的诱惑面前,部分汽车厂家在汽车质量上大打折扣,采取降低汽车配置和以次充好等多种措施来压缩成本,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并不严格,导致部分新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更有部分不良经销商将旧车维修后当新车卖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落入陷阱中,严重威胁到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推出了汽车产业刺激政策,使得汽车厂商纷纷扩大生产能力,一味追求产销量的提升,更是为汽车质量安全埋下了不少隐患。

  如果汽车质量存在瑕疵,通过售后服务积极解决,也会让投诉量减少。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售后服务上,消费者总是无法获得圆满的解决方案,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来进行投诉。若是碰上3·15这种特殊的维权日,慑于舆论的压力和企业形象的考虑,厂家和4S店可能会主动联系车主,车主的投诉也许能得到解决。但3·15过后,车主的投诉要想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就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对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上的约束并不强,针对汽车消费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缺乏有效的专门针对汽车消费的法律法规,尽管在汽车召回制度上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在实际的召回中却备受争议。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汽车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汽车厂家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实施召回。另外,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法对汽车质量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汽车质量案件的适用法律是《产品质量法》,而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中的赔偿问题都无法适用在汽车消费中。

  在消费者的实际维权过程中,常面临着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由于耗时长和耗资大,汽车消费者最终只能无奈接受不满意的解决方案。目前车主反映较多的就是,车主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时,就需要自行进行质量鉴定,而目前国内仅有的几家鉴定机构并不接受单方面委托,如果车主要求进行鉴定,还需要得到厂家的书面同意,且检测费用动辄上万,如果要进行主要部件的检测,其检测费用更是高达十几万。而且,鉴定机构都和汽车厂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难做出客观独立的检测报告。

  因此,专家多次建议,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汽车消费法律法规体系。由于汽车消费属于相对大额的消费品,从汽车的生产质量工艺到汽车最终的报废,整个过程都需要立法的保驾护航,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最终促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和繁荣。(欧阳波 张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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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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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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