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广州市交委获悉,《广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于后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络规划,分三步实施,先试点后推广,首期服务点主要分布在BRT沿线。
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办法》明确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需使用道路(含市政路、公路,下同),并作为公共交通配套出行方式的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活动。不适用封闭园区、旅游景区、江边休闲带等不使用道路的特定区域。
对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一是网点规划要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资源,方便乘坐地铁、公交车、客运车辆、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及游客使用公共自行车进行短途接驳;二是服务网点要以主要公共交通要道、枢纽站、地铁出口及商业街、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人流集中的区域为依托,以点带线,以线联面,逐步辐射形成网络。
网络将分三步走
广州市交委介绍,广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目的是满足市民短程交通接驳需求,解决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出行后从站点到目的地“最后一公里”和短途出行问题,服务网络规划分三步实施:首期服务点主要分布在BRT沿线;二期服务点主要分布在全市公交站场和客运站场;三期服务点主要分布在金沙洲、亚运城、同德围、南沙区等区域。
1小时内免费租用
近期,经物价局审批,租用公共自行车实行1小时内免费租用;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超过3小时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每次租赁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最高限价计算。
租车费将在还车时在租车卡或临时租用卡内自动划扣。租车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一卡通,租用前应当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并按规定支付租车费用。
据市交委介绍,采用1小时内免费,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低碳出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参与互动(0) | 【编辑:陈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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