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义乌6月24日电(记者 董齐)购买新车本是一件挺高兴的事,可日前浙江义乌的余女士却因买车给自己带来了诸多的烦恼。余女士向中新网记者反映,五月份在义乌金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沃尔沃义乌4S店)按揭购买了一辆XC60越野车后,在没有任何凭证情况下,4S店无故扣除了她5000元钱。让她气愤的是当她要求就此解释时,4S店却不断含糊其辞,始终给不出一个合理说明。近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购车无故被扣5000元
5月初,余女士在金沃公司看中了一款车价为553000元的沃尔沃XC60越野车。在业务员的推荐下,她决定参加售方首付25%按揭购买的活动。“当时业务员说办理按揭银行会收取一笔5000元的费用,也没多想,觉得如果是银行合理收费肯定会有相关的凭证。”余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和老公就交了1万元定金,准备月底提车并和4S店口头约定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就退还定金。
几天后,余女士按要求把所有办理按揭款的资料交给了银行,但银行回复,她的情况不能办理25%的首付活动。考虑到老公生意资金周转问题,余女士决定放弃购买该车。于是她要求4S店退还定金,谁知却遭到拒绝。“在定金不能退的情况下,我和老公无奈接受了4S店推荐的首付50%按揭购车活动。”
5月25日,车子到了,但银行按揭放款并没有如期下来。提车心急的余女士就和4S店约定先付清全款提车,待银行放款扣除相关正规费用后再把剩余的钱打回其帐户。几天后,银行按约放款,4S店也将余款打入余女士账户。但让余女士奇怪的是,扣除车险等正规费用,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余款凭空少了5000元。她致电银行查询时,工作人员告知她并没有收取这笔费用。
一笔费用多种不同解释
在确认银行没有收取这笔费用后,余女士当晚就致电4S店的销售顾问李琳。得到答复是这笔费用被车管所收去了。可当余女士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没有发票。“她还说汽车公司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确实没有发票。”
得不到合理解释,余女士第二天便来到4S店进行交涉。“接待人员一开始说是银行办理按揭收取的费用,可当我要发票时他们又说是服务费,没有发票,并反复强调按揭购车一定要收这笔费用的。”余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当她坚持索要发票时,4S店按揭部经理楼靖居然拿出一张400元的发票给了她。“他说这就是扣除我费用的发票,这不明摆欺诈消费者嘛,首先那张发票台头不是开给我的而是其他单位,其次5000元怎么就变成了400元呢!”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余女士将此事反映到了当地电视台。令余女士哭笑不得的是,当接受采访时,这比5000元的费用又有了不同的解释。“6月7日,面对记者,楼靖解释说这是他们收取的银行按揭服务费。”
当天楼靖告诉她,公司和银行签订过合同,如果顾客不能及时还款,他们有责任向顾客催款。在顾客不能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要求他们公司直接还款。所以顾客办理按揭对金沃是有风险的,为此要收取顾客贷款额2%按揭服务费。
对于这种解释,余女士认为自己办理的按揭有抵押、有资信证明,也从没要求4S店担保过,收取这笔费用明显不合理,且购车时业务员根本就没有提及过按揭服务费。
金沃公司:没空接受采访请以当地电视台解释为准
接到余女士的投诉后,6月13日,记者前往金沃公司了解情况。当明白记者的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先是索要记者的记者证,然后告知他们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已给出解释,记者可自行去查找,不再接受采访。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接待人员又表示主要负责人因端午放假都已离职,不在公司,无法接受采访。当记者索要相关负责人电话时,被告之不方便透漏,并说待端午过后会立即安排时间接受采访,到时会及时联系记者本人。
6月18日,在久未接到金沃公司的回复电话后,记者再次致电要求采访。结果得到的答复是,领导全部在外面,安排不出时间接受采访,请记者以当地电视台采访时的解释为准。
无奈记者只好通过电视台的网站找到了当天采访资料。在视频中对于为何之前业务员未提及要收取贷款额2%的按揭服务费,楼靖解释到,业务员一定提到,但讲话时可能有出入。对于这个说法,余女士表示,在购车时她们确实说会收费,但当时说这笔费用是银行收取的,并不是他们。
工商部门:收费不合取
针对余女士的遭遇,记者采访了义乌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
“金沃公司收取按揭服务费的行为既不合取,也不规范。”义乌工商局一位方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经接到举报,接下来会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同时他们还准备召集全市汽车服务行业进行培训,规范收费行为。
义乌消协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则介绍,在义乌按揭购车收取服务费是存在的,就像加价提早提车,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但如何收取因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界定比较模糊。“正常情况下按揭服务费的具体金额是由经销商和消费者共同协商后确定。但如果销售商没有得到认可就擅收服务费就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利益。”
律师:典型商业欺诈行为
义乌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熙恩了解此事后,认定金沃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欺诈,消费者可以将其告上法庭索要无故被收取的费用并要求赔偿。
“任何汽车企业收取按揭服务费事先都要先和顾客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得到认可,否则就没有理由收取这笔费用。”杨熙恩说,金沃公司在向余女士解释时说是其他单位收取了这笔服务费,实际上钱是落入自己的口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余女士可以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000元费用,并可要求相同金额的赔偿。”
在发稿时,余女士告诉记者,金沃公司电话通知他们已经开好了发票。但当其老公前去领取时却被要求签字,以后不再追究此事。对此余女士表示他们不会领取发票,接下来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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