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今天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站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该标准将为即将开工建设的航天桥、马家楼、小营、四惠等充电站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依据。
吸收奥运会充电站经验
北京目前正在大力发展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充电站的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将有助于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商业化应用。《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以市科委支持的科研课题为基础,在“标准”各编制单位的通力协作下,通过总结奥运会充电站示范建设的经验,结合北京充电站后续发展的需要,重点提出了北京在建设充电站时的选址要求,规定了充电站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充电站的构成以及应符合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明确了充电站的施工与验收要求。
充电站分为四级
根据该标准,汽车充电站根据动力蓄电池存储能量、为汽车充电服务的能力将充电站分为四级,一级充电站的蓄电池存储能量不小于6800kWh,或单路配电容量不小于5000kVA。一般可以日提供200台次以上大中型商用车的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或可以提供500台次以上乘用车的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而四级充电站的电池存储能量小于1700kWh,或单路配电容量小于1000kVA 的充电站。可以日提供40台次以下大中型商用车的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或可以提供100台次以下乘用车的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
充电站靠近公共设施
充电站选址应符合城市电网规划的要求,满足电力系统对电力平衡、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充电站宜与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合建,充电站建设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城区内的充电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公交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宜设置在公交场站设施内。其他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宜设置在相应的停靠站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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