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三年以来,交警对“不挪车造成拥堵”的违法行为开出4176笔罚单。市交管局还表示,针对发生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予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北京开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半年后事故自行处理率就达到了75%。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43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达到了597万名,当事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率保持在70%以上。
为何事故自处率没有提高,仍有近三成的司机选择民警到现场处理?多个交通队的民警们反映“不懂法”和“矫情”是阻碍“快处”实施的绊脚石。朝阳交通支队民警表示,由于司机没带快速处理协议书,或者双方都不知道协议规定哪些情况应该负全责。司机打122报警后,交警就只好充当快递员和讲解员的角色。
北京市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透露,三年来,保监局尚未接到一起客户针对“快处之后理赔难”的投诉,司机们对“挪车后保险公司不赔”的担心并无必要。刘跃林建议司机最好能在车上预备一份快速处理协议书,同时熟读法条,分清责任,伪造事实和拒不承认在法律面前没有意义。(李仲虞)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建宗】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