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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等11部新的法律法规11月正式施行

2002年10月31日 15:52

  中新网10月31日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月1日正式施行,它首次明确国家将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必将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与安全生产法实施同步,11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法律法规走进百姓生活。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贸易壁垒调查制度。这一调查规则的公布和实施,有利于依法消除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中遇到的各种限制性壁垒措施,有效维护我国的贸易、投资和产业利益。

  外贸要保护,对外汇的管理也必须跟上。11月1日施行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外汇局和保监会在外汇保险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及其外汇账户管理以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从今年11月1日起,公民将不得随意撕毁、拒不履行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附:11月实施的11部新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修订)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邮政通信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北京市摩托车报废管理办法》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编辑:谭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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