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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陈冲获准在中国内地从事影视拍摄活动

2002年10月29日 16:49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10月29日出版的《中国广播影视报》试刊号报道,日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出通知,美籍华人陈冲可以再次在国内从事影视拍摄活动。国家广电总局称:“陈冲逐步认识并检查了自己违法违规的错误,认真接受处罚决定,并改正了错误。”《中国广播影视报》系国家广电总局主管的全国广电系统行业报,明年1月8日创刊,目前为试刊,此消息为该报获国家广电总局授权独家披露。

  1997年,影星陈冲违反《电影管理条例》,在没有获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境内拍摄影片《天浴》,并多次携片参加多个国际电影节(展)。总局于1999年对陈冲作出“暂时禁止在国内从事任何电影、电视拍摄活动和罚款”的处罚。陈冲1963年1月出生于上海,1977年出演电影处女作《哑女》,1981年因在电影《小花》中出演女主角小花获第三届百花奖最佳女主角奖。同年赴美留学,先后在《大班》、《末代皇帝》等美国影片中担任重要角色,是最早在美国发展的中国内地女演员,现已加入美国国籍。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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