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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乱建将受严厉制裁 北京出台法律保护历史名园

2002年10月18日 17:14

  中新网10月18日电 从明年1月1日起,在故宫、天坛、颐和园这样著名的历史名园擅自私搭乱建,或者破坏周边整体景观的行为,不仅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市人大17日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公园条例》,对历史名园的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市规划、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历史名园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报市政府批准。

  历史名园保护区应当以保护原有风貌和格局为原则。禁止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损毁、改建、拆除原有文物建筑极其附属物。

  历史名园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彩必须与公园景观环境相协调。

  《条例》规定,对已经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的历史名园,市政府应当依照规定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严格保护。

  对无力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原有风貌和格局。

  对历史名园的利用必须在坚持原有风貌、风格、布局和反映历史文化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和谐进行。

  《条例》指出,恢复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按照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进行。

  据悉,拥有3000多年建城史的北京,保留了大量珍贵的历史遗存。其中,仅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的就有长城、故宫、天坛、颐和园、周口店遗址等五处文物古迹。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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