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09月30日星期一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国庆加班工资含金量高 前三天"加薪"高于后四天

2002年09月30日 06:26

  中新网9月29日电 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但仍有不少劳动者将坚守岗位,不能和大家一样享受长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企业,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家法定的休假日,凡在这3天加班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新民晚报报道,“黄金周”的后4天是休息日,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企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其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编辑:齐彬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