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十六大:中国初步建立起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体系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二日电(记者朱大强)中共十五大以来,中国各级组织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由此,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的制度体系。
近年来,中共中央组织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见》等,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探索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建立健全了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000年九月,中组部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尔后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各省、区、市和绝大多数地市州党委组织部设立了干部监督机构,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干部人事部门也设立了专门机构,共配备专职人员近四千名,为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开展警示教育。近年来,中组部先后对几起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教育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强化上级监督。各级组织部门普遍建立了干部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各地还拓宽监督渠道,依靠社会力量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收受到良好效果。三是搞好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二000年四月,中组部会同扎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意见》,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九九九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等文件,促进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各地广泛推行,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使这项制度成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一九九八年以来,中组部先后派出九批共三十九个检查组,对三十个省区市、十八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先后进行了通报。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一九九八年五月,中组部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并建立了举报工作机构。随后,各省区市及部分市(地、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也相继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重点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
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中和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进行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特别是去年五月,中组部与中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后,各级组织部门加大了检查的力度。据统计,一九九五年到二00一年,全国查处干部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一千九百六十三起,处理县处级以上违纪人员五百一十九人,纠正违规提拔干部五千九百九十一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