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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将按资不抵债数额的50%帮农信社化解包袱

2003年08月21日 11:11

  中新网8月21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农信社改革试点,人民银行将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放专项再贷款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

  他还称,人行已拟定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各试点省份可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方式,也可以“一省两制”,但总量不能突破按2002年底农村信用社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

  在日前召开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周小川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从多方面加以推进。

  具体包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坚持商业性原则、主要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继续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

  尽快停止对新增邮政储蓄实行利差补贴政策,并结合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用三年时间解决存量部分的利差补贴问题。

  参考有关国家在社区发展与再投资的立法及实际经验,要求有关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分散农村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逐步放开县及县以下贷款利率,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利差能抵补成本和风险。实事求是地认识民间借贷的作用,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

  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和金融产品等。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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