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昨天在向国家有关部门核实此事时获悉,国家林业局根据各省提报和专家论证,已经基本确定了首批54种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其中包括先前曾被认为是“非典元凶”的果子狸,但目前这份名单还没有正式公布。
据有关媒体报道,首批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除了有果子狸之外,还有梅花鹿、山鸡、金丝雀、蝎子、蜈蚣、中华鳖等野生动物,包括兽纲、鸟纲、爬行纲、两栖纲、昆虫纲、多足纲等6纲20科。
记者随后与国家林业局取得联系,得知包括果子狸在内的首批54种可商业利用的野生动物的名单的确已经确认,只是目前还没有正式向外发布;问到具体的公布时间时,记者得到的回答是“很快,就在近期”。
那么这些野生动物为何得以“解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非典肆虐期间,曾一度有“SARS传染源来自野生动物”的说法,鉴于当时的特殊情况,国家林业局果断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部委下发通知,严禁一切违法捕猎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然而随着疫病得到控制以及人们对非典越来越多的理性认识,这种在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措施则必须做出调整。
“首先,它对中药制药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国家林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野生动物是很多中药成分的来源,比如中华鳖有大补的功效,这是医学上得到公认的。禁令如果不解除,这些与非典无关的动物就无法入药,厂家也就无法正常生产。”
“另外,尽管前段时间有‘果子狸是非典元凶’的说法,但这一直都没有得到国家权威部门和世界卫生组织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禁止对野生动物的合法利用也是不合适的。当初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禁令也要求国家林业局在适当时候公布可利用动物的名单,因此我们在确认这份名单时非常慎重。”国家林业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进入这个名单的都是那些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以在科学研究、动物园观赏、医药、餐饮等领域发挥作用的动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必须依法具有驯养繁殖资格,有关部门将严加管理和监控,以防止非法猎捕、走私、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借驯养繁殖之名混入市场;另外,对上述物种的驯养繁殖利用,也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检疫的要求,其中驯养繁殖产品依法经动物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手续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曾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