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全文)
中新网5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刊登文章强调,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要注重民主实质与民主形式的统一。文章同时批判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是在所谓‘威权主义’体制下取得的”的论调。
文章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发展令世界瞩目,中国发展的原因也成为一个世界性话题。然而,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是在所谓“威权主义”体制下取得的,换言之是不民主的产物。文章认为,这种看法或因不了解中国,或是在有意曲解中国,它既不合乎逻辑,更不符合事实。
中国人口多、底子薄,原是一个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榨、剥削得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的国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在新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后,前30多年经济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近20多年年平均超过9%,创造了人类经济史上空前的奇迹。中国这个占世界人口1/5的大国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绝非偶然。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归根结底是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靠中国人民的勤劳与智慧,靠中国社会的开放与创新。而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给中国社会潜力和人民活力的发挥,提供了充分的制度空间。
文章说,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一个公平、正义和法制的社会环境,人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有活跃的经济和稳定的社会发展。那种认为一个处于专制压迫下的社会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的观点是荒谬的,是经不起事实检验的。
文章也指出,在充分肯定中国民主获得了历史性进步的前提下,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概括起来说,今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种实现形式。
民主的实质要有相应的形式加以实现和表达。没有必要的、合适的形式,民主就会落空。民主政治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主的形式。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形式,要受到一个国家在特定发展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和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等因素的规定和制约。换言之,只有选择那些与具体国情、特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民主形式,才能实现和表达民主的实质,才是好的民主形式。
选举、协商、监督是实现民主的基本形式,它们存在于具体的民主制度之中,如西方的议会制、多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等。在我国的各项具体政治制度中,选举、协商和监督等民主形式得到了广泛运用,如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群众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人民主权;实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人民群众通过直接选举产生自治组织的领导人。当前,发展民主协商和加强民主监督,是我们探索和完善民主形式的重点。这是由现阶段国情特点和面临的主要任务决定的。
文章说,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的多发期。在这一时期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是最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而发展民主协商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保障。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力的同时,也导致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及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对权力的腐蚀,就成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而加强民主监督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和遏制腐败的制度保障。
该文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撰写,房宁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