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愿同周边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中新社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时表示,中方愿同周边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9日公布。其中提到,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在1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有印尼记者就“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具体情况询问中方。
林剑表示,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始终致力于同周边海上邻国一道,通过海上共同开发更好地管控争议,推进合作,维护稳定,实现共赢。
林剑说,中方愿同印尼方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同时,中方愿同周边其他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关于中国和印尼签署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林剑介绍说,主要是明确了双方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的政治共识和合作方向,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合作内容和方式等具体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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