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大众对个人资料安全的关注度如何?
吴斌:日新月异及普及化的科技令个人资料可瞬间被大量收集、储存及发放,不当或不小心的处理可以导致大量的资料外泄,令当事人蒙受重大的损失。因此,公众对私隐公署发挥保障职能寄予很大的期望。举例说,一个工作机会有50个人同时申请,其中一人被录取,机构会同时发电邮给另外的49人,通告招聘结果。49个人同时收到应聘不成功的信息,这种方式也容易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申请者通过电邮地址,极有可能发现自己的好朋友也在竞争同一职位,或者现职单位上级发现下级的求职信息。再如,医生获取医院病人的资料作为招揽私家诊所病人之用;公司人事部门披露职员的病史;房东将催租信件传至租客的公司……这些都是违反私隐条例的点滴小事。
记者:个人资料隐私是否受到无条件保障?
吴斌:如果有人无故要你提供个人资料,你可以拒绝提供,除非法律赋予某人或者机构权力,可以合法得到你的资料。在香港,警察巡逻时可以要求指定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做安全检查之用,你不能说这属于自己的私隐,警察无权查看,所以法例对个人私隐予以合法保障,但不是无条件的保障。
记者:公署与国际间同类机构的合作进展如何?
吴斌:香港私隐专员公署注意保持与世界各国私隐保护机构的合作,比如最近发生的Google“地点搜寻服务”收集及记录了没有加密的Wi-Fi网络数据,可能导致个人电邮内容被收集的事件。Google没有告知市民其街景拍摄车辆的同时还会收集其它数据。对于Google解释,专员认为不可接受。就此事件,私隐专员就马上与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同行取得联系,商讨制裁或者一致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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