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能用陈晓,多少家产都完了。做人不能像陈晓,挨骂挨打不可少。”这是网友在贴吧里为陈晓编的段子。陈黄之争,一场家族企业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关于企业控制权的大战却前所未有地吸引亿万股民的目光,网络舆论对陈晓的批判更是不留情面。
是民众受传统忠君思维影响,还是陈晓更符合现代商业伦理?陈晓与大老板的纠葛恩怨到底惹了谁?在网络舆论上拥有一边倒优势的黄光裕为什么在股东大会上铩羽而归?
国美版“白帝城托孤”
在细数陈晓“罪状”的时候,媒体总是提及那个“礼贤下士”的黄光裕:国美收购永乐后,黄光裕一直避讳用“并购”这样的词,总说两者合作,以避免伤及陈晓感情;担心陈晓北方人吃不惯南方菜,黄光裕叮嘱其厨师把菜给陈晓也做一份。
所以,在黄光裕锒铛入狱之时,民众期待的是一个新版的“白帝城托孤”。现实中,身陷囹圄的黄光裕也体现出少有的放权与信任,就像刘备把江山托付给诸葛亮,黄光裕把陈晓扶上了董事会主席。
但接下来陈晓扮演的却不是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回报主公信任的诸葛氏。引进有绑定协议的贝恩资本、在董事会人选中大幅度提升非黄比例、考虑启动20%定向增发授权、稀释股东资源做金手铐笼络高管人心以及“黄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鱼死网不会破”的经典论断,所有这些都把陈晓推到不仁不义的舆论谷底,特别是在一个在文化上强调主仆忠义关系的国家更是难以被民众接受。
因此,国美争夺战从一场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争斗迅速演化为公众议题,以至上升到道德层面,除了故事本身的戏剧性,还在于它触碰了中国文化中核心的价值伦理,比如忠与义,信任与背叛。
内部人控制:谁的国美?
更重要的追问在于,国美究竟是谁的?
陈晓在数次采访中都强调,国美是所有股东的国美,国美不姓“黄”。“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站在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立场上,来抵制大股东控制这家公司,防止国美被‘工具化’。”
不过,需要推敲的是,大股东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是否一定不正当,公众公司是否一定与家族公司相冲突?大股东的利益与其他股东、整个公司的利益之间是否一定是对立关系,而谁又有资格来充当裁判员判定“利益冲突”已经发生,并加以裁决?
因此无怪乎黄光裕方大喊委屈,“现在公司11人董事会里面,只有伍健华一个人是代表大股东的。大股东有33%的股权,但在董事会几乎发不出声音,这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不可想象的!”
国美之争凸显了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矛盾。按照公司“契约”理论,内部人控制无疑是现代企业制度一大“缺陷”,无论用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证明这一控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若职业经理人团队控制了公司,并不能保证其可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一个只占公司微小股权的小股东如果控制了公司,那么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收益可能大大高于所承担风险。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晔君】 |
专题:股东“天平”与高管利益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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