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两高”公布右端司法解释 伪造驾照可判刑3年
2007年05月14日 14:08 来源: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有关司法解释,依据这一司法解释我国将进一步加大惩治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的犯罪活动的力度。该司法解释对非法处置、隐藏、销售犯罪所得的机动车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拆解、拼装或者组装,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更改车身颜色、外形,提供或者出售相关证明、凭证等几类行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这一司法解释,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行为,将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累计3本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累计达到上述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司法解释还明确,对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机动车的盗窃、抢劫、诈骗、抢夺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以避免公检法机关在办理跨地区的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案件时发生扯皮推诿的现象。(记者刘晓鹏)


 
编辑:郜威伟】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