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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3·15变成“秀” 让消费者权益日繁荣

2008年03月10日 13:35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原来参加碰撞测试要武装到牙齿!

  有个朋友对我说过:“假”和“劣”是永远都屡禁不止的。有供就有需,有正必然有反。凡事总有两面,因此无论是在哪个货品市场上,假货劣质产品要消亡,是“Impossible Mission”(不可能的任务)。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再度让全世界的目光集中在“假劣”产品上。作为媒体,这个时候,不说点什么似乎显得对消费者薄情,但如果要做些什么,又显得我们只是趁个“墟”凑个热闹。这恰恰也是每逢“3·15”的怪现象——一到这天前后,全国各地上至厂家下至各媒体有关维权的炒作和话题总是无穷无尽。平日,却鲜少见到如此阵容。

  本人两年前曾有过帮一位车主“维权”的经历,该车主是在半年多的自行投诉无果,并受到厂家多次推脱责任,寻求退车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趁着“3·15”之机求助媒体。在事件曝光后,不到一小时,厂家在中国的总代理就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联系上了我(在这方面来说,其办事效率的确让人咋舌)。最后的结果是,在媒体这个第三方的介入后,厂家这次主动与车主协商(车主反应:态度和善可亲,与之前判若两人),双方在三天之内就谈出了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结果。

  无可置疑,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汽车消费过程中的黑洞也越来越厉害,对于相对无知的消费者来说,汽车消费简直是危机四伏。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汽车类消费投诉近几年是呈“直线”上升的趋势。用到“直线”一字眼,一方面说明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遇到的“陷阱”是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也可以解读成消费者在为自己维权时困难重重,以至于投诉案例越来越多。据悉,在中国的汽车企业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律,每年的3月份,所支出的公关费用总是最多的月份之一。譬如加大企业在社会正面和积极报道的力度,同时也为预防消费者在本月有过激的维权行为。不知道这种能不能归类为“消费者权益日经济”或“消费者权益日繁荣”。

  其实我们都明白,“3·15”教会消费者,要善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但我们更希望这种“消费者权益日经济”或“消费者权益日繁荣”的现象不是昙花一现,仅为作秀,希望天天都是“3·15”。(邓莉)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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