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击剑冠军状告大众侵犯肖像权 要求索赔110万
2008年01月03日 11:57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自己的照片被莫名登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大众汽车)旗下“途安”汽车的巨幅广告,国家击剑队运动员、世锦赛重剑冠军王磊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大众汽车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昨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6年,王磊获得中国男剑第一枚世锦赛金牌。2007年9月,王磊接到队友、亲友的电话,称他为大众公司做了广告。王磊则感到十分诧异,“我从未与大众汽车有过接触。”
王磊的代理人昨日在法庭上表示,在沪宁高速公路、沪杭高速公路等处,都可以看到有王磊肖像的“途安”汽车广告,“在大众汽车网站上也可以看到,不过目前已经被撤掉了。”
大众汽车的法律顾问在庭上指出,王磊告错了对象,“这则广告由杭州上广思美广告公司设计、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布。‘途安’汽车广告是由销售商做的,跟生产商大众汽车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仅仅根据王磊提供的照片,我们无法确定广告上的主角就是王磊本人。”这名法律顾问称,王磊还没将事情调查清楚就状告大众汽车,侵害了大众汽车的名誉权,大众汽车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当中。(李燕 吕也青)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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