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时间,地下车位的价格上涨了一倍,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物权法实施后,炒车位的情况减少很多,但短期内小区车位的价格仍将上涨。
家住中远两湾城的梅小姐最近有些郁闷,去年购房但没买车的她今年面对高涨的车位价格,正在犹豫是否要购买车位。“去年我入住的时候一个地下车位价格为8万元,现在最便宜的都已经涨到了14万元。”
据了解,去年开盘的中远两湾城4期的地下车位价格为8万元,而随着入住率的逐渐增多,小区的开发商在今年决定将4期新开盘楼层的地下车位公开发售。记者在发售的当天看到,3个小时内,1500多个车位就出售了180多个,“现在再不买车位,价格还要上涨,所以我决定趁早买。”一位购买车位的业主告诉记者,虽然一次性投入比较大,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车位还是比较划算。该业主算了一笔账,按照现在每个月400元的路面停车费来算,一年的小区停车费用就需要近5000元,十年就需要5万元,三十年就是15万元。而小区出售的车位价格为14万元,从总量上算还便宜一万元。“以后车辆多的情况下,停车费用肯定要增加,这样算下来,现在买车位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停车费用。”
在采访中,小区开发商告诉记者,从目前市区内的小区建设情况看,大部分的小区虽然都建造了地下停车位,但是地下停车库的需求肯定远远满足不了大量的社区居民,所以双方之间的供需矛盾始终存在。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区内的地下产权停车位肯定还有上涨的空间。“相比去年,今年来买车位的全是业主。”在小区发售车位的当天,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物权法的实行,去年很多非业主购车位的情况已经减少。
据了解,在目前本市的一些小区内存在非业主购车位的情况,这些车位都是在几年前一些投资客购买,在长寿路武宁路口的某小区内就有几个地下停车位被非业主占据的情况,根据小区内的业主反映,每个车位每月的租金在800元左右。
广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物权法,如果车位租赁或者销售给非本小区的居民,业委会可以与其共同协商解决,业委会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要求开发商返还费用。
相关连接:物权法规定车库归属可“约定”
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表示,在物权法出台之前,很多开发商已开始用签订合同的方式与业主确定了车位的归属,但这些合同多属于格式合同,且较为模糊,物权法的规定是为了调整开发商的模糊条款,更加有利于业主。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说,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外的人停放;不少小区没有车位、车库或者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车位,因此物权法有针对性地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许诚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