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定金和订金有着严格的区分。定金具备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和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消费者交了钱却提不到车
导致后果:目前一些二级经销商没有被厂家授权,而是从其他一级经销商手里购车,再倒卖给顾客,这样交货和退款就都没有保证。消费者在这类店里购车自身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很容易发生交了钱也得不到车的问题。
案例回放:2005年~2006年间,北京某品牌店凭借其“团购直降1万元”的广告诱惑,吸引消费者到该公司交付全款购买各类小轿车。但经销店却长期既不能交车也不能退款。众多购车人多次聚集在该公司门外要求解决。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7月公开郑重警示消费者,称该公司已遭40多名消费者投诉,涉及金额300万余元。
专家提示:消费者购车时要选择诚信的汽车经销商,不能图便宜轻信一些经销商的宣传;非现场提车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付款,可通过合同定金或预付款形式减少风险;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要尽快到相关部门登记,便于尽快维权。
利用车险牟利
导致后果: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需要保险理赔时,车主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甚至不能到专业维修厂进行维修。
案例回放:张女士日前买车后准备投保,业务员给她推荐了一家保险公司。虽然这家公司张女士并不熟悉,但是由于费率较低就同意了。新车开了没多久,张女士发生了事故需要定损、理赔,这才发现自己投保的那家公司在郊区,办理起来非常麻烦。
专家提示: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费用、返点不一样,某些不法经销商一般会用各种方法让车主上一些返点较高的保险。一些保险公司地理位置较差的分部,会给代理人更高的保险返点。如果消费者上了这些公司的保险,出现事故时只能到所上保险的保险公司所在地办理,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建议车主注意选择与品牌服务店合作的规模大的保险公司。
此外,车险服务也是不可忽视的。车辆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能不能快速反应,进行及时救援和理赔,相应配套服务能否跟上,对客户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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